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传签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一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详见2020年10月29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0元/股(含),回购股份将全
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丰林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丰林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丰林集团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