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广西南宁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筱东先生主持。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表决方式全体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