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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证券代码:688060 证券简称:云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46,495.8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涌科技”)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946,495.84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794,609.05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1,886.79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127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合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4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67,05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64,952,830.1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2,097,169.8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7日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3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批准文号
1国产自主可控平台建设项目15,007.5715,007.57泰海发改备【2019】181号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715.559,715.55泰海经信备【2019】46号
3营销中心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152.382,152.38
4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31,875.5031,875.5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实际金额为9,794,609.05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1国产自主可控平台建设项目15,007.57665.06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715.55314.40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合计24,723.12979.46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4,952,830.19元(不含税),其中64,800,943.40元已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51,886.79元(不含税)。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金额(不含税)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金额置换金额(不含税)
信息披露及其他发行费用151,886.79161,000.00151,886.79

注: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与拟置换金额(不含税)相差9,113.21元,系公司支付发行费用相应的税金。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46,495.8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于2020年10月28日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946,495.84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794,609.05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1,886.79元。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946,495.84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794,609.05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1,886.79元。

3. 会计师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10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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