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
根据《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11%。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100,906,680股减少至1,100,786,68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100,906,680元减少至1,100,786,68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章程》做出相应修订。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条 ……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11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手续,公司现总股本为1,100,906,680股,其中普通股1,100,906,680股,其他种类股0股。 | 第三条 ……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11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手续,公司现总股本为1,100,906,680股,其中普通股1,100,906,680股,其他种类股0股。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现总股本为1,100,786,680股,其中普通股1,100,786,680股,其他种类股0股。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906,68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786,680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
1,100,906,68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00,906,680股,其他种类股0股。 | 1,100,786,68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00,786,680股,其他种类股0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变更后的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网公告附件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10月)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