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百思康瑞药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药股份”)拟与江西百思康瑞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思康瑞”)继续签订《关于中间体买卖的框架协议书》,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交易金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边泓先生、万国华先生、俞雄先生对此次关联交易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本项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形成不利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17年11月15日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百思康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百思康瑞签订《关于中间体买卖的框架协议书》,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交易金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详见公司公告2017-075#)。近三年公司向百思康瑞采购医药中间体,实际发生交易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关联交易事项 | 2017年12月~2018年11月 | 2018年12月 ~2019年11月 | 2019年12月~ 2020年11月(预计) |
关联购销金额 | 108,743,399.25 | 60,550,819.27 | 123,650,000.00 |
注:上表中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因协议到期,为了进一步优化购销渠道,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拟与百思康瑞继续签订《关于中间体买卖的框架协议书》,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交易金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公司于2014年10月参股百思康瑞, 持有百思康瑞30%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百思康瑞目前的工艺指标和未来产能符合天药股份生产工艺的配套要求, 为了缓解公司部分产品产能瓶颈和整体的环保压力,同时充分利用百思康瑞现有技术的工艺先进性,天药股份委托百思康瑞加工部分产品的中间体,以中间体买卖形式结算。
二、 关联方介绍
百思康瑞经营范围:医药原料、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工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证经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7万元,注册地为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工业园黄金堆,经营期限从2009年1月12日至2059年1月11日。百思康瑞2019年末总资产8290万元,净资产2794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8403万元,2019年净利润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将与百思康瑞继续签订《关于中间体买卖的框架协议书》, 协议有效期三年,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该协议约定委托加工中间体价格以待加工物料成本,加上实际发生的加工费用作为计价依据。
四、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百思康瑞作为公司部分产品中间体的外加工厂家,可以缓解公司部分产品产能瓶颈和整体的环保压力,有效降低部分产品生产成本,也会给公司增加一定的经济效益。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 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缓解公司部分产品产能瓶颈和整体的环保压力,有效降低部分产品生产成本,也会给公司增加一定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由于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议案。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意见书;
4.《关于中间体买卖的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