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
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87,473,5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48%;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投资”)系国安集团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17,452,7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45%;国安集团与国安投资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4,926,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3%。国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国安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数量为504,926,298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100%。近日,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1027-02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冻结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 起始日 | 冻结 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387,473,586 | 100% | 34.48% | 否 | 2020年10月27日 | 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 未知 | 未知 |
合计 | / | 387,473,586 | 100% | 34.48% | / | / | / | / | / |
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387,473,586股,上述冻结起始日为2020年10月27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注:因国安集团尚未收到法院正式文件,本次轮候冻结申请人及冻结具体原因未知。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 387,473,586 | 34.48% | 387,473,586 | 100% | 34.48% |
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 | 117,452,712 | 10.45% | 117,452,712 | 100% | 10.45% |
合计 | 504,926,298 | 44.93% | 504,926,298 | - | 44.93% |
截至本公告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87,473,5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4.48%。此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后,国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数量为387,473,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8%,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100%。
公司控股股东于2019年至今发生多次股权轮候冻结事项,关于历次司法冻结事项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三、控股股东情况
1、因国安集团流动资金紧张,发生了包含公募债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保函
垫付等情况。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资信”)的信用评级公告(联合【2020】2730号),经综合评估,联合资信确定维持国安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相关债券等级为C。其他相关数据正在统计核实中,待统计完成后将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国安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目前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产生直接影响。上市公司将强化内控管理,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的稳定,督促控股股东积极尽快解决债务风险,减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等一切正常,上述轮候冻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尚未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