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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港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营口港鲅鱼圈港区钢杂泊位改造的议案

为适应腹地经济发展,支持和落实东北“三大国家及区域发展战略”,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营口港高质量协同发展,提升营口港集装箱运输地位的需要,更好的发挥内贸集装箱水路运输的经济和绿色优势,提升营口港在我国内贸集装箱南北干线运输系统中的地位,同时为解决集装箱泊位能力不足,适应营口港集装箱吞吐量发展的需要,部分缓解全港区集装箱专用泊位能力不足的矛盾,适应船舶发展的需要,统筹考虑码头实际情况,公司拟对59#、60#泊位按照停靠10万吨级船舶能力进行改造。

本工程依托现有59#、60#钢杂泊位及61#钢杂泊位北侧170m改造为集装箱泊位。由于现有码头结构和水域尺度均已满足要求,仅是增设码头岸桥、堆场场桥设备,相应改造堆场、增加辅建区等,主要施工均在陆上完成,后方道路、水、暖、电、通信、控制的接口条件依托条件良好。因此本改造工程是可行的。

本工程拟将现有鲅鱼圈港区59#、60#泊位及61#泊位北侧170m范围改造为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岸线,岸线长度690m(可满足2艘7万吨级集装箱船舶同时停靠),后方陆域改造纵深为662.867m,年设计通过能力95万TEU。总投资额约人民币12亿元。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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