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或“公司”)除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0年10月14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9)。公司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的涨跌幅情况,以及同期大盘指数、行业指数的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 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0年9月7日) | 停牌前第1个交易日(2020年10月13日) | 涨跌幅 |
葛洲坝股票收盘价(元/股) | 6.11 | 6.09 | -0.33% |
上证综指(000001.SH) | 3,292.59 | 3,359.75 | 2.04% |
WIND建筑与工程指数(882422.WI) | 2,996.46 | 2,945.02 | -1.72%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 / | / | -2.37% |
剔除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 / | / | 1.39% |
数据来源:Wind
综上所述,在分别剔除同期大盘因素(上证综指,000001.SH)和同期行业板块因素(WIND建筑与工程指数,882422.WI)后,公司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在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不构成异常波动。
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