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0年10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名, 其中董事邢天昊、于波、宋欣、李小磊、仇夏萍、钟刚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卫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记名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
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11月13日下午14:30点,在公司19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