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李泳著女士、马德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泳著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案文件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