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弃权的董事为沈悦惺,弃权理由如下:1、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间应在会议召开的10日前,会议文件应由董事会秘书提前5天送董事审阅。本次董事会会议文件发送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下午5点20,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无充足时间对相关议案进行论证。2、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条(四):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审计委员会未向董事会报告相关情况,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不到位,无法确认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3、有鉴于此,本人也无法签署《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三季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55)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