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于2020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的2020-031号公司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开展总额不超过等值1亿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事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刊登在《证券时报》的2020-032号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核查意见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