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管因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资金需求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凌祝军先生、师秀霞女士的函告。上述人员因认购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缴付需求,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2020年11月18日——2021年5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9,265股,占现有公司总股本(即:543,664,381)股的0.0201%(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违规操作的情况。现将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如下:
一、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止公告日,本次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 任职情况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股) | 二级市场购入股份数量(股) | 非公开发行取得股份数量(股) | 合计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 |
凌祝军 | 副总裁 | 200,000 | 0 | 0 | 200,000 | 0.0368 |
师秀霞 | 副总裁 | 200,000 | 37,060 | 0 | 237,060 | 0.0436 |
合计 | 400,000 | 37,060 | 0 | 437,060 | 0.0804 |
注:若上述表格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目的:本次减持系高管个人因认购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而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所作出的决定。
3、减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即:
2020年11月18日——2021年5月17日)。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姓名 | 减持方式 |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拟减持股数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 拟减持的股份占其本人总持股的比例不超过(%)) |
凌祝军 |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 | 50,000 | 0.0092 | 25.00 |
易 | ||||
师秀霞 |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 59,265 | 0.0109 | 25.00 |
合计 | — | 109,265 | 0.0201 | — |
注:若上述表格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5、若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1、上述拟减持的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在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本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拟减持的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个人资金需要、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凌祝军先生、师秀霞女士的《关于拟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的意向函》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