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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芯科技: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8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518,9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93%)的监事胡彪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9,7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3%)。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胡彪先生的《买卖公司证券问询函》,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信息披露情况,回复其《有关买卖公司证券问询的确认函》,同意其问询函中计划的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胡彪

2. 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胡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518,9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3%,其中高管锁定股为389,179股。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3.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29,7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3%)。

4.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诺:

担任本公司监事的胡彪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本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本公司股份;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同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三个月至第三十六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第三十六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胡彪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 胡彪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胡彪先生已承诺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3.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胡彪先生出具的《买卖公司证券问询函》。

2.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有关买卖公司证券问询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 10月 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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