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0月27日,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0年10月23日发出。应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爱萍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公司股东解除股份限售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公司股东解除股份限售条件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鉴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拟续聘其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