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60号公司会议室。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2名),监事刘晓晖、陈豪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晓晖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一、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