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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8

公司代码:603996 公司简称:ST中新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0年10月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全体出席人员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现场参会股东请于2020年11月12日提前到大会指定地点凭身份证等核准股东身份后方可进入会场。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名,经大会主持人同意,方可发言。股东的发言应围绕股东大会议案进行,每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六、董事会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

七、会议期间请各位股东和来宾保持会场肃静,把手机置于无声档。请自觉维护公司的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严禁拍照或录音。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通过大会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四、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填写表决票,同时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六、会议暂时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出来后与现场投票结果合并计算。

七、计票并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九、与会董事、会议记录人、列席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或会议记录等相应文件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一: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经与原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公司拟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084119251J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企业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勇、陆士敏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02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议案二: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原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1总则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则 第九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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