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9时以现场加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和批准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