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1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蒋慧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格林达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7)。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0)。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