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上午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核定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核定公司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徐斌元先生51.0530万元,蒋俊海先生
43.9056万元,严红兵先生42.8845万元,许雪菁女士42.4532万元,贝德光先生42.4532万元,陈大任先生因工作需要于2019年8月调到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其2019年薪酬按1-7月进行核定,为25.6117万元。
本议案涉及对董事徐斌元先生、蒋俊海先生的个人薪酬核定,上述人员回避表决,由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