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建3艘5万吨级散货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新建3艘5万吨级散货船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不超过54,000万元人民币(单船投资额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船队结构,拓展船队规模,提升船队竞争力,更好地为沿海电厂等货主提供配套服务,积极打造经济性高、竞争力强的干散货运输船队,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公司拟在国内采用“同一建造合同,统一建造标准”的模式新建3艘5万吨级散货船。
上述新建船舶事项已经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权限,上述新建船舶事项不需要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新建船舶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新建3艘5万吨级散货船。
(二)投资金额:预计项目总投资不超过54,000万元人民币(单船投资额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建造周期:从造船合同签订至3艘船舶均建造完工交付约需2年左右。
(四)项目主要服务对象:主要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的电煤运输提供配套服务。
(五)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所需资金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未来几年面临的老旧船舶到龄报废导致运力减少局面得到有效缓解,维持总运力规模的同时优化运力结构,提升船队的市场竞争力,从而保持企业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使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得到有效落实。
四、存在的风险分析
本次船舶新建项目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但具体工作尚在进行,投资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符合上述新建船舶基本要求、定价原则等条件下尽快办理船舶建造合同、造船资金筹措的贷款合同的签署等相关事宜。后续公司将根据船舶建造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