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审议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建3艘5万吨级散货船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