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与公司的董事以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充分了解了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摘牌的背景和原因,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拟定的资本市场计划路径以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异议股东保护制度,对异议股东的权利依法进行了充分保护。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0-082
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制定了异议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措施,相关措施可以有效保证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赵黎 袁胜华 万伟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