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大基因: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6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0-133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董事王洪涛、陈鹏辉、蒋昌建、徐爱民、吴育辉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汪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由不超过201,193.72万元(含本数)调减为200,307.72万元(含本数),同时将方案中的“非公开发行”修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10)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1,193.72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青岛华大基因检测试剂生产及基因检测服务项目79,759.3866,849.48
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26,740.0323,691.69
云数据处理系统升级项目57,807.0037,536.00
生物样本库建设项目13,616.5513,116.55
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60,000.00
合计237,922.96201,193.72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307.7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青岛华大基因检测试剂生产及基因检测服务项目79,759.3866,849.48
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26,740.0323,691.69
云数据处理系统升级项目57,807.0037,536.00
生物样本库建设项目13,616.5513,116.55
补充流动资金59,114.0059,114.00
合计237,036.96200,307.72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由不超过201,193.72万元(含本数)调减为200,307.72万元(含本数),公司相应编制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由不超过201,193.72万元(含本数)调减为200,307.72万元(含本数),公司相应编制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由不超过201,193.72万元(含本数)调减为200,307.72万元(含本数),公司相应编制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由不超过201,193.72万元(含本数)调减为200,307.72万元(含本数),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中涉及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涉及募集资金总额的发行方案调整事项已经股东大会授权,故上述1-5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之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