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收到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