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光水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