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0 年 10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一兆”)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亚泰一兆拟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含本数),不高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50%(含本数)。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向亚泰一兆发行股票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充分、合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3、为进一步明确协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亚泰一兆就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数量事宜签署了补充协议,上述补充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公
平、合理,其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