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0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下午2:3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赵马克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赵佳生、胡斌、王晓东、胡戎、李文俊、田玉民、李定安、田志龙、刘启亮、刘林青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马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董事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由于部分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结合公司董事会运作和公司治理实际情况,拟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1人调整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由4人调整为3人,同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 |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三条 公司设4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 第三条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公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由于部分银行授信即将到期,因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币种:
人民币、美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即将到期,因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申请敞口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其以自身等值的存货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同日公告《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0年11月11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同日公告《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