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0-05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詹晓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赵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炳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770,514,015.60 | 1,617,315,374.31 | 9.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34,610,544.16 | 1,388,099,273.19 | 3.35%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42,672,860.74 | 12.21% | 1,094,387,851.24 | 10.5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113,518.99 | 33.20% | 57,499,749.26 | 57.3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9,505,537.87 | 8.40% | 44,918,547.19 | 34.5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536,519.75 | -111.87% | 98,395,629.26 | -47.7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64 | 32.66% | 0.0584 | 55.7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64 | 32.66% | 0.0584 | 55.7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6% | -0.69% | 4.08% | 1.6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27,450.76 | 报废固定资产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964,803.56 | 政府补助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089,598.84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192.63 | 远期结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355.8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560.00 | 期货投资收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20,352.74 | |
合计 | 12,581,202.0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6,37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9.99% | 296,329,179 | ||||||
黄天火 | 境内自然人 | 10.07% | 99,467,704 | ||||||
黄文乐 | 境内自然人 | 5.38% | 53,191,163 | 53,191,162 | |||||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1% | 49,463,113 | ||||||
黄长远 | 境内自然人 | 4.20% | 41,542,500 | 41,542,500 | |||||
黄印电 | 境内自然人 | 4.20% | 41,542,500 | 41,542,500 | |||||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通信托·紫金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0.99% | 9,797,300 | ||||||
周遵文 | 境内自然人 | 0.88% | 8,673,625 | ||||||
吴文选 | 境内自然人 | 0.73% | 7,202,300 | ||||||
王清强 | 境内自然人 | 0.69% | 6,835,5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296,329,179 | 人民币普通股 | 296,329,179 |
黄天火 | 99,467,704 | 人民币普通股 | 99,467,704 |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49,463,113 | 人民币普通股 | 49,463,113 |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通信托·紫金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9,79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797,300 |
周遵文 | 8,673,625 | 人民币普通股 | 8,673,625 |
吴文选 | 7,202,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02,300 |
王清强 | 6,83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35,500 |
黄文文 | 5,050,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50,600 |
上海兴富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155,125 | 人民币普通股 | 4,155,125 |
王小平 | 3,8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8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为黄天火,第三大股东黄文乐为黄天火之子,第五大股东黄长远为黄天火之妹夫,第六大股东黄印电为黄天火之弟,构成关联关系。2、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 | 说明 |
货币资金 | 179,061,134.53 | 75,366,984.47 | 137.59% | 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增加和收回期初应收账款以及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24,687,524.73 | 13,456,925.23 | 83.46% | 主要系本期部分客户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增加和将已背书或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重分类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6,306,038.67 | 1,298,029.68 | 385.82% | 因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26,836,310.61 | 40,318,083.13 | -33.44% | 主要系期初预付铝棒款货到冲减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64,637.72 | 112,771.43 | 45.99% | 主要系本期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931,592.43 | 9,278,107.10 | 39.38% | 因本期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03,592.37 | -100.00% | 因本期远期结售汇合约到期结汇所致。 | |
应付票据 | 38,050,000.00 | 5,100,000.00 | 646.08% | 因本期以票据结算方式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112,419,698.03 | 59,046,629.07 | 90.39% | 主要系本期铝合金棒货款以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44,681,632.07 | -100.00% | 因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科目重分类所致。 | |
合同负债 | 68,334,174.58 | 100.00% | 因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科目重分类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042,222.03 | 25,572,367.78 | -56.82% | 主要系本期发放期初计提的工资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1,566,196.31 | 12,556,745.25 | 71.75% | 因本期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514,059.66 | 3,474,942.42 | 87.46% | 主要系本期计提不超过500万元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增加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92,225.00 | -100.00% | 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末持仓盈亏损益变动所致。 | |
利润表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说明 |
销售费用 | 9,946,892.88 | 24,803,699.52 | -59.90% | 主要系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部分费用并入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所致。 |
财务费用 | 32,708.82 | -3,632,453.25 | 100.90% | 主要系本期贴现利息和汇兑损益增 |
加所致。 | ||||
其他收益 | 10,964,803.56 | 6,646,259.55 | 64.98% | 因本期政府补助收入增加所致。 |
投资收益 | 1,894,806.46 | 5,822,653.66 | -67.46% | 主要系上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515,636.20 | -1,974,279.30 | -227.42% | 主要系本期到期交割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 | 372,322.44 | 913,992.27 | -59.26% | 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减少所致。 |
营业利润 | 67,234,279.75 | 42,827,015.55 | 56.99% | 主要系本期销售量同比增长和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35,304.52 | 535,171.59 | -93.40% | 主要系上期核销往来款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256,399.48 | 1,728,603.46 | -85.17% | 主要系本期减少对外捐赠支出所致。 |
利润总额 | 67,013,184.79 | 41,633,583.68 | 60.96% | 主要系本期销售量同比增长和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9,772,512.85 | 6,834,964.53 | 42.98% | 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相应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增加所致。 |
净利润 | 57,240,671.94 | 34,798,619.15 | 64.49% | 主要系本期销售量同比增长和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395,629.26 | 188,344,882.86 | -47.76% | 主要系本期支付外购原材料和支付安装劳务款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4,777,555.01 | 163,698,821.92 | 367.19% | 主要系本期保本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所致。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8,027,412.13 | 226,551,220.48 | 256.66% | 主要系本期支付保本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249,857.12 | -62,852,398.56 | 31.19% | 主要系本期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增加和在建工程投入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374,080.99 | 133,499,540.00 | -69.01% | 主要系本期回购公司股份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98,618.30 | -83,199,540.00 | -93.75% | 主要系本期回购公司股份减少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并于2019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19),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含),且回购总股份数量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截至2020年2月1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累计49,463,1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 %,最高成交价为3.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4,745,202.58元(不
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5%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期初投资金额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期末投资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国贸期货 | 非关联 | 否 | 期货 | 2020年01月01日 | 2020年09月30日 | 0 | 6,758.78 | 7,360.86 | 0 | 0.00% | 612.93 | ||
合计 | 0 | -- | -- | 0 | 6,758.78 | 7,360.86 | 0 | 0.00% | 612.93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无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8年03月08日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 |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2、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3、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 |
风险、法律风险等) | 付周期内,由于铝价格的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相同的商品期货品种。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2018年-2020年度,期货套期保值分别累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1500万元,如拟投入超过1500万元额度,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批授权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否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无专项意见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79,000 | 16,800 | 0 |
合计 | 79,000 | 16,80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