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0-L079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李燕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14,480,925.02 | 602,762,810.19 | 1.9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7,753,557.41 | 23,584,649.39 | 17.68%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425,614.60 | -90.38% | 20,967,383.82 | -71.6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7,974.91 | 108.45% | 4,168,908.02 | 122.1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5,625.40 | 98.10% | 4,796,883.72 | 127.4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537,236.23 | -28.37% | 5,119,279.74 | 219.6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4 | 108.38% | 0.0237 | 122.1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14 | 108.38% | 0.0237 | 122.1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0% | 2.38% | 16.24% | 25.7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27,868.02 | 主要系计提诉讼利息、罚款支出。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7.68 | |
合计 | -627,975.7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85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23% | 14,487,000 | / | 冻结 | 14,487,000 | |||
王健 | 境内自然人 | 5.00% | 8,794,600 | 8,794,600 | / | / | |||
林楚瑜 | 境内自然人 | 3.79% | 6,662,800 | 6,662,800 | / | / | |||
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0% | 5,280,000 | 5,280,000 | / | / | |||
王晶 | 境内自然人 | 2.70% | 4,758,378 | / | / | / | |||
林振中 | 境内自然人 | 1.93% | 3,399,000 | / | / | / | |||
刘平 | 境内自然人 | 1.03% | 1,814,200 | / | / | / | |||
临汾天亿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1% | 1,779,500 | 1,779,500 | / | / | |||
谭振华 | 境内自然人 | 0.95% | 1,668,600 | / | / | / | |||
赵睿 | 境内自然人 | 0.89% | 1,570,800 | / |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 | 14,48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487,000 | ||||||
王晶 | 4,758,378 | 人民币普通股 | 4,758,378 | ||||||
林振中 | 3,39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99,000 | ||||||
刘平 | 1,814,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4,200 | ||||||
谭振华 | 1,66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8,600 | ||||||
赵睿 | 1,57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0,800 | ||||||
沈向红 | 1,53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4,300 |
刘波 | 1,487,1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7,101 |
钟建凯 | 1,25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1,900 |
薛贵昌 | 1,11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2,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王健先生实际控制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成鼎盛”),王健先生与保成鼎盛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保成鼎盛与宁波广世天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世天”)唯一股东、实际控制人毕经祥共同设立临汾天亿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世天与山西龙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智能源”)共同向凯瑞德赠与资产,构成一致行动人;李相阳为龙智能源实际控制人,其法律意义上的一致行动人林楚瑜持有凯瑞德3.79%股权。综上,上述股东中,王健、保成鼎盛、林楚瑜及临汾天亿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上述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本期 | 年初/上期 | 差额 | 比例 | 变动原因 |
预付款项 | 19,399,856.00 | 8,725,120.60 | 10,674,735.40 | 122.34% | 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开展煤炭贸易业务所致。 |
营业收入 | 5,425,614.60 | 56,389,388.27 | -50,963,773.67 | -90.38%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煤炭贸易业务以净额法确认收入所致。 |
营业成本 | 350,583.33 | 53,936,085.38 | -53,585,502.05 | -99.35%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煤炭贸易业务以净额法确认收入、成本所致。 |
管理费用 | 985,237.89 | 127,177.49 | 858,060.40 | 87.09%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开展业务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 | 335,529.87 | -545,991.72 | 881,521.59 | 161.45%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回部分应收款项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1,106,881.58 | 5.60 | 1,106,875.98 | 主要系公司内部往来挂账不一致本报告期核销所致。 | |
营业外支出 | 803,281.28 | - | 803,281.28 | 100.00% | 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诉讼计息以及罚款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1,199,276.66 | 138,435.40 | 1,060,841.26 | 766.31%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入、利润增加导致税费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19,279.74 | -4,278,563.01 | 9,397,842.75 | 219.65% | 主要系公司开展煤炭贸易业务以及租赁业务收回业务款项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02,207.26 | 4,006,881.83 | -8,909,089.09 | -222.34%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利息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如下表: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依据公司原股东张培峰与公司、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签订的 《合同书》,为最大限度地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原股东张培峰自愿代替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框架协议》、《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补充协议》中的付款义务人,清偿剩余欠 | 2020年03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L016) |
2020年03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二)进展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L018) | |
2020年04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L025) |
付款项 249,508,699.00元,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张培峰先生通过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已向公司偿还欠款7857万元,剩余未清偿欠款为170,938,699.00元。公司将依据协议积极督促张培峰先生履行后续还款责任。 | 2020年06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提前收回部分款项的关联交易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L052) |
2020年09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L074) | |
公司原持股5.1950%的股东张培峰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其所涉及的与赵俊等人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行的司法处置,截至2020年7月8日,张培峰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已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其不再为公司股东。 | 2020年07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股东(张培峰)股票被司法强制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L060) |
关于公司被原债权人中粮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对应执行案号为(2014)德中执字第 277 号),公司已于2020年7月28日接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获悉执行申请人王建伟已撤回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 2020年07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债权人撤回对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L065)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决定将注册地址迁址湖北省荆门市。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迁址事项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0年08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L066) |
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金融借款纠纷案目前已进入执行程序,经债权转让中启通达有限公司为该案申请执行人。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子公司荆门德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函》,获悉中启通达有限公司已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持有的荆门德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9%股权进行拍卖。 | 2020年09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 关于子公司收到《协助执行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L075)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保成鼎盛、王健、龙智能源、李相阳、广世天、毕经祥 | 其他承诺 | 1、尽量避免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益的行为。本人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 2020年01月20日 | 自2020年1月20日至不再为联合第一大股东之日止 | 正常履行中 |
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投资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利,权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人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 |||||
保成鼎盛、王健、龙智能源、李相阳、 | 其他承诺 | "本人/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目 | 2020年01月20日 | 自2020年1月20日至不再为联合第 | 正常履行中 |
广世天、毕经祥 | 前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本人/本企业单独或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凯瑞德 5%及以上股份期间: (1)如本人/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形成竞争关系,本人/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公司; (2)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从事的业务与本人/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本人/企业届时将在本报告出具之 | 一大股东之日止 |
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相关企业股权或终止上述业务运营)解决; (3)本人/本企业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本人/本企业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本人/本企业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同时,本人/本企业将督促与本人/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和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约束。" | |||||
保成鼎盛、王健、龙智能源、李相阳、广世天、毕经祥 | 其他承诺 | 自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停止开展煤炭贸易业务。 | 2020年01月20日 | 10个工作日 | 已履行完毕 |
保成鼎盛、王健、龙智能源、李相阳、广世天、毕经祥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本人就本次交易向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 2.本公司/本人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地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中的交易不构成短线交易; 4.本次权益变动中的交易不违反本公司/本人已作出的承诺; 5.自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且本公司/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共同成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第一大股东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减持所持有的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01月21日 | 一致行动人共同成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第一大股东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股份; 6.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公司/本人如减持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文件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因德棉集团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期限内支付交易对价,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代为支付交易对价。 | 2015年02月09日 | 2016年8月10日 | 承诺期限到期日,第五季按照承诺进行了支付。 |
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因德棉集团未能按照本次纺织资产出售付款安排的约定期限内全额支付交易对价,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代为支付。 | 2016年08月10日 | 2016年12月31日 | 截止本报告期末,此项承诺已履行20,420.44万元,剩余未支付款项未履行承诺。 | |
张培峰 | 其他承诺 | 本人督促德 | 2017年05月 | 2017年12月 | 2018年4月 |
州市政府、德棉集团2017年12月31日前履行资产出售剩余款项,并为上述剩余款项的实际支付承担担保责任。 | 18日 | 31日 | 25 日,履行了部分承诺,共支付了 5001 万元。 | ||
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2015 年 2 月 9 日,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如因山 东德棉集团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期限内全额支付,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代为支付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尚未支付本次出售资产的交易对价的全部余款。第五季将在代付价款后,再向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追偿此代付款项。为彻底解决凯瑞德纺织资产出售事宜,浙江第五节实业有限公司继续承诺:继续督 | 2018年04月25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截止本报告期末,此项承诺已履行20,420.44万元,剩余未支付款项未履行承诺。 |
促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全部剩余交易款共计27723.61 万元,并继续为上述余款支付提供担保。 | |||||
张培峰 | 其他承诺 | 2017年5月18日,本人承诺对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尚未支 付的凯瑞德重大纺织资产出售交易对价的全部余款进行了担保,为彻底解决上述遗留问题,2018 年4月25日,本人以应收凯瑞德款项和现金代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纺织资产出售对价款 5000万元,同时承诺将继续督促山东德棉集团有 限公司及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余款、兑现承诺,并继续为上述余款 | 2018年04月25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4月25 日,履行了部分承诺,共支付了 5001 万元,同时于2019年12月19日签订的《合同书》(合同编号:2019DM2),将承接剩余未偿付款,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支付对价款12858万元。 |
的支付提供担保。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龙智能源、广世天及其一致行动人 | 增持承诺 | 2019年12月27日,龙智能源、广世天承诺将在向公司子公司荆门物业捐赠所持有龙智物业98.9%股权完成工商过户登记手续后12个月内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5%的股票。 | 2019年12月27日 | 2020年12月26日 | 已履行部分,龙智能源实际控制人李相阳先生通过其法律意义上的一致行动人已合计增持公司股票722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1、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五季实业)因承诺督促德州市政府、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棉集团)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履行资产出售剩余款项,并为上述剩余款项的实际支付承担担保责任,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履行承诺,经天眼查查询目前第五季实业涉及诉讼较多,是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公司,目前已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 2、张培峰因承诺督促德州市政府等相关方2018年12月31日前履行资产出售剩余款还款义务并为上述剩余未偿还款项的支付承担担保责任,张培峰2018年4月25日根据承诺向公司支付资产出售对价款5001万元,2019年12月公司与张培峰、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锦棉)签署《合同书》(合同编号:2019DM1),约定由张培峰以2772万元的转让对价受让德州锦棉对德棉集团的2772万债权,该协议已履行完毕;同时,为最大程度的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公司与张培峰、德州锦棉签署《合同书》(合同编号:2019DM2),张培峰自愿代替德棉集团成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框架协议》、《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补充协议》中的付款义务人,截至本报告期末,张培峰先生根据《合同书》(合同编号:2019DM2)及承诺已向公司偿还款项12858万元,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下一步将积极督促相关各方履行付款义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张培峰先生仍被限制人身自由且张培峰先生所持公司股票已被全部强制执行,其不再为公司股东。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违规担保金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预计解除方式 | 预计解除金额 | 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
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无关系 | 13,000 | 551.21% | 违规信用担保 | / | 8,000 | 339.20% | 被担保方履行偿付义务 | / | |
新疆德棉矿业有限 | 原参股公司 | 4,000 | 169.60% | 违规信用担保 | / | 4,000 | 169.60% | 被担保方履行偿付 | / |
公司 | 义务 | |||||||||
新疆德棉矿业有限公司 | 原参股公司 | 973 | 41.26% | 违规信用担保 | / | 973 | 41.26% | 被担保方履行偿付义务 | / | |
第五季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8.23%的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 3,309.47 | 140.32% | 违规信用担保 | / | 3,309.47 | 140.32% | 被担保方履行偿付义务 | / | |
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8.23%的股东 | 1,200 | 50.88% | 违规信用担保 | / | 900 | 38.16% | 被担保方履行偿付义务 | / | |
合计 | 22,482.47 | 953.27% | -- | -- | 17,182.47 | 728.54% | -- | -- | -- |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燕媚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