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的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64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并公告披露。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须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