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樊洺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明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175,556,244.12 | 4,178,106,552.12 | -0.0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794,390,716.85 | 3,723,798,697.05 | 1.90%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45,228,141.49 | -6.49% | 1,316,788,775.53 | -12.0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451,366.27 | 265.93% | 87,914,058.96 | -19.3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1,434,366.27 | 262.93% | 87,608,176.78 | -19.3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9,707,150.19 | 157.29% | 477,220,142.70 | 207.3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99 | 264.63% | 0.0835 | -19.4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99 | 264.63% | 0.0835 | -19.4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3% | 0.60% | 2.34% | -0.6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0,000.00 | 根据咸政办发﹝2020﹞10号文件,咸阳市工信局为鼓励复工复产工业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对一季度做出突出贡献的重点工业企业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公司于6月24日收到此笔补助。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9,861.3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3,979.21 | |
合计 | 305,882.1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6,05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8.24% | 507,956,355 | 0 | |||||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1.13% | 222,473,689 | 0 | |||||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0% | 7,388,434 | 0 | |||||
#李晨 | 境内自然人 | 0.40% | 4,250,000 | 0 | |||||
#张秀 | 境内自然人 | 0.23% | 2,433,200 | 0 | |||||
#孔国兴 | 境内自然人 | 0.21% | 2,235,850 | 0 | |||||
张尚辉 | 境内自然人 | 0.20% | 2,146,643 | 0 | |||||
张德娟 | 境内自然人 | 0.20% | 2,120,994 | 0 | |||||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16% | 1,680,000 | 0 | |||||
#陈良 | 境内自然人 | 0.16% | 1,673,9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7,956,355 | 人民币普通股 | 507,956,355 | ||||||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2,473,689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473,689 |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 7,388,434 | 人民币普通股 | 7,388,434 |
#李晨 | 4,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50,000 |
#张秀 | 2,43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33,200 |
#孔国兴 | 2,235,8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5,850 |
张尚辉 | 2,146,643 | 人民币普通股 | 2,146,643 |
张德娟 | 2,120,994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0,994 |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0,000 |
#陈良 | 1,673,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3,9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前10名股东中,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余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李晨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3,100,000股,普通账户持1,150,000股,合计持有4,250,000股;股东张秀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2,433,200股,普通账户持0股,合计持有2,433,200股;股东孔国兴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2,235,850股,普通账户持0股,合计持有2,235,850股;股东陈良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1,673,900股,普通证券账户持0股,合计持1,673,9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74.69%,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60.36%,主要是由于应收票据到期解付收到的货币资金增加。
2.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49.42%,主要是报告期内同兴化集团的关联交易销售额减少,导致在信用期限内应收取兴化集团的款项大幅下降。
3.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1504.45%,主要由于预付的材料款等报告期末尚未结算。
利润表项目:
4.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减少31.36%,主要是由于本年度产品价格下跌,收入减少,整体盈利水平下降。
5.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62.73%,本年度执行15%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去年同期由于尚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现金流量表项目: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07.33%,主要是由于应收票据到期解付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以及由于时间差,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49.59%,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收到的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偿还到期借款较去年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 | 一、本公司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保证在限制期内不从事与兴化股份主营业务(硝酸铵、复合肥、特种气体)相 | 2009年01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书中所作承诺 | 有限责任公司 | 用方面的承诺 | 同或类似的业务,且将来也不再新设或控制其他从事与兴化股份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二、若因国家政策或其他可能出现与兴化股份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兴化股份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兴化股份、兴化股份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尽量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2、遵守兴化股份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兴化股份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09年01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 |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公司担任经营性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之间完全独立。(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占用的情形。3、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本公司。(三)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4、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兼职。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6、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保证本公司除通 | 2009年01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过兴化集团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承诺方与兴化股份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2.承诺方与兴化股份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兴化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承诺方不会利用兴化股份的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兴化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承诺方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兴化股份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兴化股份向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5.承诺方承诺赔偿兴化股份因承诺方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支出。" | 2016年12月2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承诺方承诺,在榆煤化二期项目建设投产之前,榆煤化的甲醇产品除用作一期项目醋酸生产的中间产品外,全部继续按照承诺方集团内部定价,直接或通过新能源公司销售给榆能化用作化工材料,不参与对外市场销售。在榆煤化二期项目建设投产之后,榆煤化的甲醇产品将全部用于自身生产;2.截至目前,除上述外,承诺方及承诺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参与或进行其他与标的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3.在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兴化股份股份期间内,承诺方及承诺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参与或进行新的与兴化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包括本次交易完成后成为兴化股份子公司的标的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4.承诺方承诺赔偿兴化股份因承诺方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支出。" | 2016年12月2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承接标的资产公司亏损的碱厂资产和付息债务,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截止2016年5月31日,存在占用标的公司资金余额1.37亿元。上述资金占用问题现已得到解决,标的公司目前不存在资金、资产 | 2016年12月2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本公司作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就该事项承诺如下:本公司将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证标的公司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本公司将积极协助解决标的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并保证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占用的问题;待上述问题解决后,不发生关联方资金、资产占用的情形。" | |||||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截至目前,承诺方及承诺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参与或进行其他与兴化股份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2、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方及承诺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参与或进行与兴化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包括本次交易完成后成为兴化股份子公司的标的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3、承诺方承诺赔偿兴化股份因承诺方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支出。" | 2016年12月2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承诺方与兴化股份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2、承诺方与兴化股份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兴化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承诺方不会利用兴化股份的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兴化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承诺方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兴化股份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兴化股份向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5、承诺方承诺赔偿兴化股份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支出。" | 2016年12月2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一、承诺方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 | 2016年12月2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二、承诺方承诺赔偿上市公司因承诺方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支出。" | |||||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陈团柱;戴宏斌;淡勇;胡明松;江波;刘毅;石磊;王彦;王颖;席永生;徐秉惠;徐亚荣;杨为乔;赵波;赵剑博 | 其他承诺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为防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承诺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根据煤化工行业的特点,结合公司已有的管理理念,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运营体系,积极进行市场开拓,保持与客户的良好沟通,充分调动公司及兴化化工在各方面的资源,及时、高效地完成兴化化工的经营计划。(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3)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重组完成前,公司已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决策机制特别是现金分红机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作为公司的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谨此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 2016年12月2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承诺方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承诺方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承诺方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方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方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16年12月2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 | 其他承诺 | "一、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目前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等方面与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双方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 | 2016年12月2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任公司 | 不存在混同情况。二、承诺方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承诺方之间完全独立。3.承诺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诺方占用的情形。(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方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方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承诺方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新的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 |
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量减少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三、承诺方承诺赔偿上市公司因承诺方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支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为了进一步规范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运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减少与关联方的关联度。双方郑重承诺:不再增加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量,并采取措施,逐步减少。 | 2006年07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兴化股份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兴化股份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兴化股份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3、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如兴化股份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不与兴化股份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兴化股份拓展后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兴化股份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4、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兴化股份赔偿一切因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5、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保证或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 | 2006年07月1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因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实行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得到530万元,若因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需追缴,由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补交。 | 2006年07月1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在1997年股份公司发起设立时,把募股资金手续费结余4518264.57元,作为公司公积金处理。作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就此作出郑重承诺:本公司对设立时的原始股东的该项权益,不再追索;并承诺若其他发起人股东追索该项其相应权益时,由本公司予以承担。 | 2006年07月1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业务、机构、财务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相互独立,建立健全各自完备的银行财务账户,严格执行财务纪律,不发生没有交易内容的资金往来承诺。 | 2007年12月0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樊洺僖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