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30证券代码:833747 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0日10:00。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预计会期0.5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3747 | 广厦环能 | 2020年11月4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资本公积余额较为充足的情况,为与公司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发展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利益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00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20-029)。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资本公积余额较为充足的情况,为与公司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发展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利益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00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20-029)。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二)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0日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兴创大厦702室;
范树耀:010-82864488
(二) 会议费用:与会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和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