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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达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7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0]1397号《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公开发行787.00万张(78.7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78,7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5日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8月26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6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0年9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达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编号:

2020-041)以及2020年9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达股份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20-042)。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公司亦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进行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此事项尚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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