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四十三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职业经理人2019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绩效年薪的议案
同意黄瓯、董鑑华、陈干锦、顾治强、金孝龙、胡康等六位职业经理人2019年度考核情况及绩效年薪考核兑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考核结果 | 绩效年薪 |
黄瓯 | 总裁、党委副书记 | 优秀 | 42.000 |
董鑑华 | 副总裁 | 优秀 | 37.800 |
陈干锦 | 党委委员、副总裁 | 良好 | 30.576 |
顾治强 | 副总裁 | 优秀 | 37.800 |
金孝龙 | 副总裁 | 良好 | 30.912 |
胡康 | 财务总监 | 良好 | 31.584 |
合计 | / | / | 210.672 |
同意公司副总裁阳虹女士自2020年9月起列入职业经理人范围,薪酬标准按职业经理人正职的0.8核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