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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7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5日下午14:00在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0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旭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合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伍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等综合业务,其中全资子公司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全资子公司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全资子公司蚌埠奥美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奥深”)、蚌埠奥美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奥美”)的经营及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德州奥深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蚌埠奥美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计划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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