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朱桂龙、许年行、朱乾宇日期: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