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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6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资产剥离后的广东九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极生物”)100%股权以 9,000万元转让给广州淡水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签署了相关协议,同时公司向工商管理局办理完成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登记备案手续,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九极生物未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备案)为由,对九极生物的工商变更进行了撤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转让股权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近期,公司收到了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九极生物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穗黄市监处字[2020]50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九极生物作为直销企业,未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对股东、经营范围和法定代表人等事项进行变更,并办理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的行为,违反了《直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了直销企业未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对企业章程进行重大变更的行为。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直销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不再符合直销经营许可条件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

九极生物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未经批准变更股东、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以及企业章程的行为;

2、处罚款150000元。

如不服本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或者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相关事项的说明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本次九极生物股权转让直接进行工商变更的程序符合工商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且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于2019 年12 月30日审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九极生物并非主观规避前置审批程序。公司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行政复议申请,并得到了受理,目前在审查期。

公司 2019 年年报中,已将 2019 年度收到的广州淡水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000 万元款项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拟转让九极生物资产组金额100,980,820.62 元在“持有待售资产”科目核算,以及转让九极生物负债组金额13,655,058.21 元在“持有待售负债”科目核算,2019 年度公司暂未确认转让收入;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将拟转让九极生物资产组金额134,035,766.88元在“持有待售资产”科目核算,以及转让九极生物负债组金额44,530,617.43元在“持有待售负债”科目核算,2020 年度公司暂未确认转让收入。

九极生物2019年营业收入为3,468.18万元,净利润为-114.49万元,分别占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1.24%,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43%;2020年1至9月营业收入为3,357.20万元,净利润为224.05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1至9月营业收入1.35%,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52%。

上述九极生物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被撤销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产生重大影响。如最终九极生物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不能办理,公司会与广州淡水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另行协商约定,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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