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明星先生进行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0日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10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0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如有)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