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师彦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监事、高管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