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专人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 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的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宏斌先生召集并主持。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青龙管业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青龙管业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的实际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作利润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