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资产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的议案》,并于2020年9月14日经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安健康”)同意向新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经开”)转让嘉安健康拥有的位于古镇大道以西、连霍高速以北的在建工程(项目名称:新沂智慧健康小镇)及其所坐落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169,124.49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0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于2020年9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35)。
二、交易进展情况
新沂经开于2020年10月21日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新沂智慧健康小镇的部分转让价款10.6亿元人民币。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转让价款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都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继续跟进新沂经开剩余转让价款的支付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具体内容以公司后续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进展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