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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恒盛: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4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审议通过《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国腾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国腾”)的数据中心项目顺利开展,清远国腾拟为该项目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厦门软件园支行”)申请项目贷款人民币21,000万元(贷款期限10年),由公司为本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清远国腾的上述资产目前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未涉及资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查封、冻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工行厦门软件园支行无关联关系,同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工行厦门软件园支行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贷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截止本公告日,相关项目贷款合同尚未正式签署,待公司决策程序审批通过上述议案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签订相关协议。

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清远国腾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建宾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经营电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太秦路慧博园小区8、9号商铺。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23,503,383.55元,负债总额13,482,389.27元,净资产10,020,994.28元,营业收入30,232.74元,营业利润27,992.37元,净利润20,994.28元,资产负债率为57.36%。

控制关系:公司持有清远国腾100%的股权,清远国腾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三、项目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工行厦门软件园支行申请项目贷款21,000万元(贷款期限10年),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人:清远国腾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2、贷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

3、贷款金额:21,000万元(贷款期限10年,以协议签订为准)

4、担保安排:由公司为本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工行厦门软件园支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后,公司将与银行签订具体项目贷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申请上述项目贷款并提供相关担保事宜,是为了保证公司数据中心项目的顺利开展,本次申请项目贷款事项及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0月24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08,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91%和70.34%。公司及控股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国腾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相关担保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数据中心项目的顺利开展,我们认为该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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