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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3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等的相关规定。通过对会计差错的更正处理,提高了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更正以前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0-060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经谨慎审查以前年度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以前年度定期报告进行更正。更正后的年度定期报告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各财务报告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追认关联方资金占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确认公司在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老亮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截至2019年末,相关资金均归还完毕。经整改,前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已消除。

前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虽然违反了相关规定,但关联方已悉数归还相关款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已消除并自此未再发生,未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赵黎 袁胜华 万伟2020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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