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0-09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 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增加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青岛英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增加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青岛嘉泽包装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均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内。
经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侨鑫集团有限公司、尚待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企业签署《公司成立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共同以货币形式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合资公司深圳兴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鑫互联”),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9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2020年9月11日,员工持股平台鑫愿(珠海)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公司财务总监富培军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2.5%合伙份额。
2020年9月21日,公司与侨鑫集团有限公司、鑫愿(珠海)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完成协议书的签署;2020年9月23日,兴鑫互联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公司财务总监为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述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同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富培军为兴鑫互联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兴鑫互联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兴鑫互联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兴鑫互联销售商品,预计2020年销售商品金额在人民币15,000万元以内。
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故本次新增与兴鑫互联关联交易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兴鑫互联销售商品,预计销售商品金额在人民币15,000万元以内。
2、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兴鑫互联新增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发生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兴鑫互联 | 不超过15,000 | 0 | 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深圳兴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巧莹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0年9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DF7B7K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运输代理(不含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和水路运输代理);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东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侨鑫集团有限公司 | 41% |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9% |
鑫愿(珠海)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20% |
合计 | 100% |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80,000,000.00 |
负债总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80,000,000.00 |
应收账款 | - |
项目 | 2020年1-9月 |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富培军为兴鑫互联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兴鑫互联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兴鑫互联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兴鑫互联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兴鑫互联销售商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兴鑫互联之间的业务往来均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2、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交易双方待交易发生时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兴鑫互联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兴鑫互联的日常经营均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得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关于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