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忠实的义务,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在全面了解议案的具体情况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修订《董事长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的董事长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办法作出修订,是依据《公司章程》,参照其他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合理,有利于调动和鼓励公司经营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关于补选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孙芳伟先生的相关资料,通过对其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质等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经了解,孙芳伟先生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
求,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邱冠周、吴宝林、谢青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