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上午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15号浦发广场E座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0日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2020年10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其中《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步刊载于2020年10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