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广东证监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辅导验收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5月26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的申请材料,广东证监局已于2020年5月26日受理了公司的上市辅导备案申请。公司已于2020年5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n.cn)披露了《关于上市辅导备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公司于近期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无异议函》(广东证监函[2020]1093号),公司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广东证监局辅导验收。请各位股东及投资者关注以下重要提示: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
公告编号:2020-147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材料后,将立即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停牌,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在停牌期间将无法交易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