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书》(中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3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ST昌鱼股票代码:

600275.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住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创新二路

号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南路

号院中融信托北京园区A座

层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执行司法裁定)

签署日期:二零二零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权益变动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权益变动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释义 ...... 5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 1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 12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13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14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 14

八、信息披露义务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 16

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批准程序 ...... 1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1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及批准程序 ...... 18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 20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 2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过程 ...... 20

三、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 22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 26

第四节资金来源 ...... 27

第五节后续计划 ...... 28

一、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

重大调整的计划 ...... 28

二、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28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 28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 28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29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 29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29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30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30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30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31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33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33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 33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33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它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 33

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3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3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34

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35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35

二、合并利润表 ...... 3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 37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 42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 43

一、备查文件 ...... 43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 43

信息披露人义务声明 ...... 44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45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变动书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权益变动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武昌鱼、ST昌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融信托、承诺人

指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计划指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所管理的“中融—融雅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经纬纺机指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恒天指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国机集团指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标的股份指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华普集团持有的80,0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华普集团指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指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资管北京分公司指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农行东城支行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农行朝阳支行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国务院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75,股票简称:ST昌鱼《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注:本权益变动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融信托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创新二路277号法定代表人刘洋

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127044342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1993-01-15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南路3号院中融信托北京园区A座5层

联系方式010-5086038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图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权结构图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中国恒天与国机集团于2016年11月10日签署重组协议。按照该协议,中国恒天产权整体无偿划转进入国机集团,中国恒天成为国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国机集团和中国恒天的国有产权变更登记已经完成,但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国机集团为国务院持股100%的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37.47%股权,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经纬纺机股票代码000666.SZ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中路8号法定代表人吴旭东注册资本70,413.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10052522M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成立时间1996-03-29经营期限1996-03-29至2046-03-28

经营范围

2、实际控制人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法定代表人刘海涛

注册资本325,721.2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8886U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成立时间1988-09-09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

生产纺织机械、其它机电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其专用配件和器件(涉及特殊规定的产品应另行报批);开发纺织机械、其它机电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其专用配件和器件(涉及特殊规定的产品应另行报批),开发计算机应用软件,在国内外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开展与本公司产品相关的技术、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中介除外);批发(不含进出口)棉花及副产品、纺织品、棉籽及短绒;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纺织机械成套设备和零配件、其他机械设备和电子设备开发、生产、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纺织品、纺织原辅材料、化工材料(危险品除外)、木材、服装、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的销售;进出口业务;承办国内展览和展销会;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汽车(货车)制造及技术研究;农副产品、燃料油、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特许经营除外)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除信托业务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自营业务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控股比例主营业务

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万元张东100.00%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5,00万元王瑶51.00%

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对控股股东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并表子公司)及其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控股比例主营业务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

1,200,000

万元

刘洋37.47%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对实际控制人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并表子公司)及其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控股比例

主营业务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70,413万元吴旭东54.45%

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生产销售纺织机械;金融信托业务(中融信托)。

恒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纺织机械;金融信托业务(中融信托)。
95,565.6047万元

李泉100.00%

中国纺织经济对外技术合作

有限公司

24,000万元黄联生100.00%

纺织机械制造、销售;工程机械的制造、销售。
纺机进出口、纺织品贸易、工程承包(纺织工程、环保工程、新能源工程)、对外合作(经济技术合作、援外物资供应等)。

中国化纤总公

28,000万元樊迅100.00%

中国丝绸工业

有限公司

5,091万元唐琳100.00%

国际进出口贸易及国内贸易(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化纤原料、矿产品及化工产品、农产品等)。
销售丙酮、甲醇、3-甲基-2-丁酮、甲基叔丁基醚、二苯甲基溴、3-羟基-2-丁酮、硼酸、1,4-二甲苯、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纺织品、服装、工艺品、轻工业品、丝绸行业生产用原材料及机械器材、五金产品、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饲料、农产品、谷物、新鲜蔬菜、化妆品、木材、家具及装饰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消毒用品、清洁用品、卫生用品;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承办本系统商品的展览、展销;自有房屋租赁。

中国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37,948.68万元

梁勇100.00%

恒天纤维集团

有限公司

188,403.067

073万元

王东兴100.00%

纺织原料、纺织品、服装进出口贸易、服饰辅料贸易、职业服装设计生产等项业务。
差别化粘胶纤维、Lyocell纤维等新型纤维素纤维,聚乳酸纤维及聚乳酸发泡材料,差别化锦纶纤维,新型生物基纱线等产品的生产、销售、研发及相应的工程技术服务等。

恒天凯马股份

有限公司

64,000万元李颜璋29.83%

恒天汽车有限

公司

5,000万元汪先锋100.00%

载货汽车、柴油发动机、矿山机械、小型机电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进出口贸易等。
中重型商用汽车、客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

恒天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11,000万元高垒31.82%

恒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0,000万元孙晓东100.00%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企业资产管理、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服务。
资产管理、资产投资、资产运营和项目运营。

中国恒天控股有限公司

3,970,410,912(港元)

高垒100.00%

恒天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3,775.52万元

邢国龙69.57%

境外投融资以及资本运作。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产品设计、服装设计;服装加工;技术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工程勘察设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信息咨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中融信托的业务主要分为信托业务和自营业务两个大类:

1、信托业务中融信托坚持为实体经济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的宗旨,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战略,持续调整并优化业务结构,重点围绕九个方向开展业务:一是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及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投融资业务;二是以PE并购、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开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及新兴产业投资扶持业务;三是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参与住房建设与存量物业升级改造;四是参与境内外一级、一级半和二级证券市场的标准化产品投资业务;五是与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六是支持扶贫、助教、污染防治等领域,探索开展慈善公益信托业务;七是满足高净值客户财富传承、保护、管理、增值的需求,继续开展家族信托业务;八是开展消费金融、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等创新业务;九是开展以“受托管理+指令服务”为特点的服务信托业务。

2、自营业务中融信托自有资金主要以保持高流动性原则进行管理,同时为满足保值和增值的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投资。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状况(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761,605.953,065,714.222,878,829.50负债总额690,666.541,132,148.891,024,814.83股东权益2,070,939.411,933,565.321,854,014.67资产负债率25.01%36.93%35.60%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营业总收入535,879.06581,855.57653,460.43

净利润175,509.89207,194.14280,538.23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自营业务

相关的尚未完结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刘洋董事长23071019**********中国北京否姚育明副董事长14240119**********中国北京否张向晖副董事长31010919**********中国香港否

张东董事、总裁23230119**********中国北京否张宪军董事23010319**********中国哈尔滨否李辉独立董事14260219**********中国北京否李华杰独立董事23010719**********中国北京否高兴山监事长23071019**********中国北京否毛发青监事14010219**********中国北京否邵武监事13063819**********中国北京否游宇

12010419**********中国北京否何志强副总裁34050319**********中国北京否金庆浩副总裁23010619**********中国哈尔滨否刘炜副总裁11010519**********中国北京否庚磊副总裁11010219**********中国北京否解弘副总裁11010819**********中国北京否董继红财务总监41030519**********中国北京否刘香玉行政总监37062819**********中国北京否

王强

常务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合规总监、总法

律顾问

21041119**********中国北京否侯春琳稽核总监64010219**********中国北京否高全总裁助理37072419**********中国北京否杨莉总裁助理37088219**********中国北京否胡猛

资本市场业务总监

43012119**********中国北京否

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之情形。

重大指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营业务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信托计划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持股比例主营业务1*ST金贵002716.SZ

8.19%

2ST尤夫002427.SZ6.99%

涤纶工业丝的产供销;锂电池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经纬纺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中国恒天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情况如下:

以白银冶炼和深加工为主,配套铅冶炼,并综合回收金、铋、锑、锌、铜、铟等有价金属。

序号

3恒天海龙000677.SZ10.19%粘胶纤维及帘帆布的生产与销售。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5,000万元

51%

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1,150,000万元

13.0435%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一)受托管理保障基金;(二)参与托管和关闭清算信托公司;(三)通过融资、注资等方式向信托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四)收购、受托经营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并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五)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六)买卖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票据)、金融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

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万元

9.9%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外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外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从事开办实物黄金和黄金租借及代理买卖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融资产(北京)管理有限公司

30,000万元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中融平和证券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51%
151,489,862.72港元

96.14%

中融平和财务有限公司

证券交易、期货合约交易、杠杆式外汇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100万港元

100%经营贷款业务。

中融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4,511,027港元

100%就证券提供意见、提供资产管理。除中融信托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的金融机构外,控股股东经纬纺机无其他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除中融信托及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融机构外,实际控制人中国恒天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96,000万元

11.15%

八、信息披露义务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为经纬纺机,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恒天,最近两年均未发生变更。

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因中融信托作为受托人管理的“中融-融雅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债务人华普集团违约,为保障“中融-融雅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债权利益,中融信托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信托计划项下已质押和冻结的ST昌鱼股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5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公告,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拟于2020年8月17日10时至2020年8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华普集团持有的88,479,418股ST昌鱼股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5日撤回该次拍卖。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1日签发《通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拟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华普集团持有的88,479,418股ST昌鱼股票。上述股票于2020年10月9日10时至2020年10月1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上述股票第一次公开拍卖已于2020年10月10日10:00结束,因无人参与竞买而流拍。

2020年10月10日,中融信托作为申请执行人,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就华普集团持有的ST昌鱼88,479,418股股票以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即314,101,933.90元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其中中融信托质押股票8,000万股的抵债价格为284,000,000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8,479,418股的抵债价格为30,101,933.90元)。

2020年10月19日,中融信托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0)京04执155号之一],裁定将华普集团持有的ST昌鱼8,000万股股票过户至中融信托,抵债金额284,000,000元,同时解除该部分股票的质押和冻结。因上述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72%,触发中融信托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履行本次权益变动披露义务。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ST昌鱼

8,479,418股股票以物抵债事项,法院尚未作出裁定。中融信托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中融信托为保障其管理的“中融-融雅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债权利益,执行法院裁定,华普集团持有的ST昌鱼8,000万股股票作价284,000,000元抵偿相应金额债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1、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有权益的计划如下:

2020年10月10日,中融信托作为申请执行人,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就华普集团持有的ST昌鱼88,479,418股股票以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即314,101,933.90元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其中中融信托质押股票8,000万股的抵债价格为284,000,000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8,479,418股的抵债价格为30,101,933.90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ST昌鱼8,479,418股股票以物抵债事项,法院尚未作出裁定。如未来法院裁定同意该8,479,418股股票向中融信托以物抵债,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2、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处置已有权益的计划。

3、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及批准程序

2020年7月27日,中融信托召开第101-1次信托业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同意由公司代表中融-融雅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参与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ST昌鱼(600275.SH)88,479,418股股票的拍卖。如ST昌鱼88,479,418股股票第一次拍卖流拍,则依法向法院申请以该部分股票的起拍价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1日签发《通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拟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华普集团持有的88,479,418股ST昌鱼股票。上述股票于2020年10月9日10时至2020年10月1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上述股票第一次公开拍卖已于2020年10月10日10:00结束,因无人参与竞买而流拍。

2020年10月10日,中融信托作为申请执行人,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就上述股票以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即314,101,933.90元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其中中融信托质押股票8,000万股的抵债价格为284,000,000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8,479,418股的抵债价格为30,101,933.90元)。

2020年10月19日,中融信托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0)京04执155号之一],裁定将华普集团持有的ST昌鱼8,000万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72%)过户至中融信托,抵债金额284,000,000元,同时解除该部分股票的质押和冻结。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通过执行法院裁定,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信托计划将持有上市公司80,000,0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72%,并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过程

(一)债权形成及申请强制执行

、中融信托与中信信托、华融资管北京分公司债权转让及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

日,中融信托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中融-融雅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根据中融信托与华融资管北京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融信托以信托资金受让华融资管北京分公司对华普集团的债权,该笔债权的原始债权人为中信信托,华普集团以其持有的武昌鱼8,000万股股票为该笔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因华普集团未能按期还款,2019年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华普集团偿还剩余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诉讼费用,并判令中融信托有权就质押股票变现所得价款优先受偿。2020年

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2020)京

民初

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华普集团应在《调解协议》规定期限内向中融信托偿还剩余债权本息,华普集团以其质押的8,000万股武昌鱼股票对上述债权承担质押担保责任,中融信托有权就上述股票经依法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因华普集团未按照《民事调解书》规定履行还款义务,中融信托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

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京

号《执行裁定书》,对华普集团等被执行方相关资产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

2、中融信托与农行东城支行、农行朝阳支行债权转让及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3月7日,中融信托与农行东城支行、农行朝阳支行签署《债权资产交易合同》,受让农行东城支行对华普集团及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并受让农行东城支行及农行朝阳支行对北京华普国际大厦有限公司的债权。前述债权均已取得生效判决,并已进入执行程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华普集团持有的ST昌鱼股票88,479,418股,轮候冻结了华普集团持有的ST昌鱼股票17,192,000股。2016年3月14日,中融信托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以“中融-融雅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支付完毕全部债权转让价款。2016年8月,中融信托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上述债权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并取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2执异313号、2016京02执异322号、2016京02执异316号、2016京02执异317号、2016京02执异320号、2016京02执异314号、2016京02执异319号、2016京02执异321号、2016京02执异318号、2016京02执异315号《执行裁定书》,同意申请执行人变更为中融信托。

(二)ST昌鱼股份拍卖及流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

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公告,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拟于2020年

时至2020年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华普集团持有的88,479,418股ST昌鱼股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

日撤回该次拍卖。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

日签发《通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拟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华普集团持有的88,479,418股ST昌鱼股票。上述股票于2020年

时至2020年

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上述股票的第一次公开拍卖已于2020年

日10:00结束,因无人参与竞买而流拍。

(三)ST昌鱼股份以物抵债2020年10月10日,中融信托作为申请执行人,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就华普集团持有的88,479,418股ST昌鱼股票,以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即314,101,933.90元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其中中融信托质押股票8,000万股的抵债价格为284,000,000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8,479,418股的抵债价格为30,101,933.90元)。

2020年10月19日,中融信托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0)京04执155号之一],裁定将华普集团持有的ST昌鱼8,000万股股票过户至中融信托,抵债金额284,000,000元,同时解除该部分股票的质押和冻结。因上述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72%,触发中融信托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履行本次权益变动披露义务。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ST昌鱼8,479,418股股票以物抵债事项,法院尚未作出裁定。中融信托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信托计划基本要素

信托计划名称:中融-融雅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类别: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托管银行: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专户内的资金由保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进行保管;

信托计划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自己合法所有或管理的资金以信托的方式委托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利益进行管理。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并以信托财产形成的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为受益人获取投资收益;

信托计划规模:信托计划资金总额预计为6.55亿元;信托计划期限:自信托计划成立日(含)起10年,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可提前终止或者延长本信托期限。

(二)信托计划管理的具体方式

、管理方式信托财产的管理与运用由受托人负责,受托人应按照忠诚、谨慎的原则管理信托财产,并根据这一原则决定具体的管理事项。

、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处分方式受托人按照《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转让方收购标的债权(标的债权指债权人对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普国际大厦有限公司等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与债权相关的担保权利等),并按照《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对标的债权进行重组。

如债务人发生违约,本信托计划可投资于债务人提供质押担保的股票以及本信托计划所收购的债权项下已经冻结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三)信托管理权限

受托人的主要权利包括:

1、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

2、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收取信托报酬;

3、在不损害信托目的实现的前提下,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信托财产、处理相关信托事务;

4、依法聘任、更换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服务的保管银行、律师以及其他服务机构;

5、《信托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信托计划涉及的股份种类、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本信托计划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信托计划持有上市公司80,000,0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72%。

(五)信托管理费用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及本合同另有约定的,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信托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

)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相关税费、规费;(

)受托人收取的信托报酬;(

)保管人收取的保管费;(

)发行费,信托文件、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

)信息披露费;(

)信托计划设立及存续管理所需日常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用、通讯费、差旅费、保险费、律师费、审计费、评级费、银行代理收付费等费用;(

)召集受益人大会发生的会议费、交通费、餐饮费等费用;(

)为保护和实现信托财产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拍卖费及其他形式的资产处置费等费用;

)资金汇划费;(

)信托计划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咨询服务费、投资顾问费、财务顾问费等;(

)按照有关规定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费用。

(六)信托计划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信托计划设立后,除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以外,未经受托人同意,委

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销、解除或终止信托计划和/或《信托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计划终止:

(1)信托计划预计存续期限届满且未进入延长期;

(2)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

(3)受托人职责终止,未能按照有关规定产生新受托人;

(4)本信托计划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5)在信托计划预计存续期限内或者延长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或者交易文件的约定决定变现信托财产,或者根据信托计划运营情况自行决定变现信托财产,且信托财产已全部变现,或虽未变现但变现所得已足以支付信托计划终止后预计应予支付的税费、规费、信托报酬及其他各项信托费用(不包括浮动信托报酬)、债务(如有)、全部信托单位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及信托单位实际存续天数计算的预计可获分配的信托利益,受托人决定终止信托计划的;

(6)债务人等除受托人外的交易文件相关方发生违约行为,可能损害受益人利益的,受托人根据该等交易文件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债务人提前还款,处置信托财产、行使担保权利等且信托财产已全部变现,或虽未变现但变现所得已足以支付信托计划终止后预计应予支付的税费、规费、信托报酬及其他各项信托费用(不包括浮动信托报酬)、债务(如有)、全部信托单位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及信托单位实际存续天数计算的预计可获分配的信托利益,受托人决定终止信托计划的;

(7)债务人申请提前偿还标的债权,使得信托财产中的货币资产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规费、信托报酬及其他各项信托费用(不包括浮动信托报酬)、债务(如有)后足以满足届时全体受益人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及信托单位实际存续天数计算的预计可获分配的信托利益,受托人决定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的;

(8)本合同或法律规定的信托计划终止的其他事由。

发生本条第(5)、(6)、(7)项情形,受托人决定提前终止本信托的,有关提前终止事宜无需受益人大会决议。

3、信托计划终止时,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规定实施信托利益分配方案。

4、信托计划终止后的清算

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并以信托文件约定的方式报告受益人。受益人在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委托人、受益人在此确认并同意清算报告无须审计。

(七)信托计划的设立时间

信托计划的设立时间为2015年

日,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可提前终止或者延长本信托期限。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标的股份在本次公开司法拍卖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法院裁定取得股份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的规定,被拍卖股票上原有的质押权归于消灭,通过执行法院裁定后,该等股份将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情形。因此,中融信托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未设定其他权利,未设定补偿安排。

第四节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通过执行法院裁定而致,华普集团持有的ST昌鱼8,000万股股票作价284,000,000元抵偿其对中融信托作为受托人管理的中融-融雅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84,000,000元债务,因此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支付货币资金。

第五节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资产结构进行重大调整或整合的明确计划。若上市公司在未来拟进行主营业务调整,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个月内没有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若今后中融信托明确提出有关计划或建议,中融信托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为保障信托计划合法权益并稳定上市公司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明确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为了上市公司的未来稳定发展,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中融信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为保障信托计划合法权益并稳定上市公司发展,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针对上市公司章程中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上市公司独立经营的能力不会受到影响,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及业务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情况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说明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以淡水鱼类及相关水产品的养殖、加工、销售为主要业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其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中融信托的业务主要分为信托业务和自营业务两个大类,中融信托及下属企业中,不存在涉及经营淡水鱼类及相关水产品的养殖、加工、销售相关业务的公司。

中融信托控股股东经纬纺机作为技术先进的棉纺织全流程成套和化纤、织造、捻线设备供应商,公司在深耕纺机产业的同时,积极推进产融结合,金融信托业务的成长促进了纺机实业的发展,形成了“纺机+金融”双主业运营格局。经纬纺机及下属企业中,不存在涉及经营淡水鱼类及相关水产品的养殖、加工、销售相关业务的公司。

综上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与上市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作出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支持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

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信托计划为上市公司的股东身份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信托计划受托人身份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4、本承诺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在信托计划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且本公司担任信托计划受托人期间,本承诺函持续有效。”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其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为减少和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经营实体应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严格避免向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借(指自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出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2、对于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必要且无法回避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公允、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依法签署相关协议。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化原则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

3、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必要且无法回避的一切交易行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上市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4、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承诺人负责承担,并由承诺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在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本承诺函持续有效。”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在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进行交易的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在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前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在本权益变动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它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在本权益变动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

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个月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融信托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18】第1-00734号、大信审字【2019】第1-01193号、大信审字【2020】第1-0177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融信托最近三年的财务信息如下所示: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10,622,063,715.9411,500,569,549.819,031,278,954.43结算备付金3,613.79161,994.81845,454.55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10,302,116,448.5710,413,029,482.914,752,129,818.02应收账款136,462,237.30125,922,617.74168,304,186.08预付款项7,976,653.357,855,768.75277,474.30应收利息14,833,492.8038,356,704.2849,805,585.60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100,859,843.65100,738,513.74173,951,902.68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00,000.0038,000,000.00存货140,695,466.8734,238.9934,039.85持有待售资产5,021,093.59发放贷款和垫款885,881,014.191,431,705,488.283,544,052,778.7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052,901,901.768,115,691,430.13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2,434,283,481.28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2,209,801,502.472,144,239,944.352,146,752,079.4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000,000.00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29,867,001.0525,608,759.2521,820,448.04在建工程无形资产68,833,000.1067,458,171.7052,555,569.17开发支出287,819.71商誉23,947,504.9923,947,504.9923,947,504.99长期待摊费用75,509,437.5281,645,628.8623,946,211.63递延所得税资产462,061,595.73620,555,550.16632,615,941.08

其他资产75,863,490.1617,289,265.0411,997,830.36资产合计27,616,059,499.7630,657,142,179.0128,788,295,028.74短期借款拆入资金3,400,000,000.002,000,000,000.00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账款103,903,508.6645,020,805.9462,893,808.85预收款项15,571,936.0230,791,471.9151,401,696.60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300,000.00应付职工薪酬2,135,587,347.672,383,481,550.072,484,098,786.97应交税费639,548,548.33590,844,573.26359,647,875.25应付利息20,891,814.0515,020,166.28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101,152,968.25112,929,301.5196,683,820.35持有待售负债913,860.7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48,409,858.811,467,943,494.48长期借款700,539,323.85应付债券2,568,108,442.761,366,970,186.203,255,369,704.6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612,640,224.73491,164,170.22425,342,698.02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29,613,056.6124,771,340.8329,746,250.00负债合计6,906,665,356.8811,321,488,933.5910,248,148,301.48实收资本(或股本)12,000,000,000.0012,000,000,000.0012,000,000,000.00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246,473,567.38245,697,471.42236,423,868.22其他综合收益21,578,018.6341,591,568.33167,940,680.43其中: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7,873,407.3819,163,280.397,169,637.11盈余公积1,846,562,335.891,689,537,327.071,521,491,740.03一般风险准备1,265,510,488.611,219,483,414.361,092,899,624.72未分配利润4,385,249,231.133,253,874,921.761,953,539,632.4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9,765,373,641.6418,450,184,702.9416,972,295,545.81少数股东权益944,020,501.24885,468,542.481,567,851,181.45所有者权益合计20,709,394,142.8819,335,653,245.4218,540,146,727.26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616,059,499.7630,657,142,179.0128,788,295,028.74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5,358,790,608.525,818,555,749.216,534,604,295.49利息净收入304,183,443.94315,104,034.43376,592,076.56利息收入363,393,957.84526,033,812.21500,924,021.00利息支出59,210,513.90210,929,777.78124,331,944.4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505,737,417.124,392,650,050.12

4,768,764,008.14手续费及佣金收入4,505,737,417.124,392,650,050.12

4,768,764,008.14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71,963,358.251,077,527,782.291,380,008,447.58

173,204,026.80105,560,596.11171,698,636.6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9,651,462.8413,966,819.55-1,973,390.31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40,809.29215,351.07-351,845.82其他业务收入2,344,781.994,849,995.00

7,418,609.58

160,940.82893,671.06476,418.21其他收益4,208,394.2713,348,045.693,669,971.55

二、营业总支出3,160,803,659.233,193,313,093.532,917,741,940.27税金及附加35,754,739.4231,749,985.1240,310,868.77业务及管理费3,119,467,158.053,078,010,722.822,856,932,530.57信用减值损失5,403,694.67资产减值损失83,388,431.5120,335,251.99其他业务成本178,067.09163,954.08163,288.9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197,986,949.292,625,242,655.683,616,862,355.22加:营业外收入15,633,825.0516,982,177.1314,613,560.59减:营业外支出5,917,738.426,407,097.7110,724,540.7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2,207,703,035.922,635,817,735.103,620,751,375.04减:所得税费用452,604,126.12563,876,297.82815,369,042.07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55,098,909.802,071,941,437.282,805,382,332.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05,360,750.491,995,364,242.052,747,369,279.87※少数股东损益49,738,159.3176,577,195.2358,013,053.10持续经营损益1,755,098,909.802,071,941,437.282,805,382,332.97终止经营损益

12,639,311.55-105,039,012.4268,555,358.4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2,528,296.28-126,349,112.10

1.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528,296.28-126,349,112.1067,937,005.85

(1)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2,413,543.28--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404,626.01--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8,342,755.3879,184,367.46

(4)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5)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8,710,126.9911,993,643.28-11,247,361.61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11,015.2721,310,099.68618,352.63

七、综合收益总额1,767,738,221.351,966,902,424.862,873,937,691.4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717,889,046.771,869,015,129.952,815,306,285.72*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49,849,174.5897,887,294.9158,631,405.73

合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62,478.61784,731.85678,574,829.51△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1,563,679,563.44-5,360,096,750.17-528262,638.28△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净增加额

689,610,417.51△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4,705,695,261.43-1,437,738,905.32△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5,009,653,313.915,114,860,766.684,789,979,229.60△拆入资金净增加额-3,400,000,000.001,400,000,000.00700,000,000.00△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5,300,000.007,308,778.30△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463,014,760.572,162,077,823.772,257,747,874.16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333,520,534.048,030,630,611.866,460,300,389.67

135,440,498.8910,344.40127,956.32△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655,757,364.88-2,193,109,000.032,945,238,080.91△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

净增加额△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69,362,015.50206,366,833.33124,306,549.61△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89,930,696.972,304,853,532.871,939,563,054.20支付的各项税费1,968,190,612.591,352,437,616.191,348,871,703.1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920,779,770.081,814,112,079.872,465,792,894.7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027,946,229.153,484,671,406.638,823,900,238.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5,574,304.894,545,959,205.23-2,363,599,849.22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1,120,000.0053,785,307.4648,857,371.11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05,314,572.67104,665,339.41159,658,158.6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56,368.401,126,293.27553,708.00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5,913,099.281,086,565,057.49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603,443.43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2,604,040.35159,576,940.141,315,237,738.7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6,258,623.9136,642,216.5375,194,126.83投资支付的现金2,015,003.6624,380,342.3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49,871,542.29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908,140.98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258,623.9138,657,220.19384,354,152.4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345,416.44120,919,719.95930,883,586.3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0,800,000.0060,156,022.112,451,805,879.63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70,800,000.0060,156,022.11451,805,879.63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89,730,000.00△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021,616,022.181,311,380,000.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82,146,022.181,371,536,022.112,451,805,879.6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701,359,117.002,065,418,666.80342,033,885.00

661,139,710.12736,854,162.202,646,558,666.46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21,398,071.6026,767,554.2023,343,875.2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33,004,195.84805,822,221.751,735,051.85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95,503,022.963,608,095,050.752,990,327,603.3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3,357,000.78-2,236,559,028.64-538,521,723.6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86,773,964.3938,970,698.84-97,658,368.5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24,663,315.062,469,290,595.38-2,068,896,355.11

11,500,569,549.819,031,278,954.4311,100,175,309.5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775,906,234.7511,500,569,549.819,031,278,954.43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中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3、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日,除本权益变动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权益变动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主要负责人关于买卖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裁定文件;

5、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避免与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6、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减少并规范与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7、信息披露义务人人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审计报告。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洋澜路中段东侧第三幢第四层公司投资发展部

此外,投资者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权益变动书全文。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北省鄂州市洋澜路中段东侧第三幢第四层股票简称ST昌鱼股票代码600275.SH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创新二路277号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托管理的信托计划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增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是?否□共两家,分别为*ST金贵(002716)和ST尤夫(002427),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信托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是?否□共两家,分别为*ST金贵(002716)和ST尤夫(002427),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信托计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是□否?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种类:无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种类:A股无限售流通股变动数量:80,000,000股变动比例:15.72%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是□否?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中融信托已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8,479,418股ST昌鱼股票申请以物抵债,抵债价格为30,101,933.90元。前述以物抵债事项,法院尚未作出裁定。如未来法院裁定同意该8,479,418股股票向中融信托以物抵债,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

是?否□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

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支付。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否□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否□2020年10月19日,中融信托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0)京04执155号之一],获得以物抵债的上市公司80,000,000股的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是□否?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