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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3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昌鱼 公告编号:2020-025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同时增减持,系执行法院裁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第一大股东由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华普集团”)变更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融信托”)管理的中融-融雅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中融信托执行法院裁定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1、权益变动过程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5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公告,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拟于2020年8月17日10时至2020年8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华普集团持有的88,479,418股ST昌鱼股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5日撤回该次拍卖。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1日签发《通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拟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华普集团持有的88,479,418股ST昌鱼股票。上述股票于2020年10月9日10时至2020年10月10日10

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上述股票的第一次公开拍卖已于2020年10月10日10:00结束,因无人参与竞买而流拍。

2020年10月10日,中融信托作为申请执行人,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就华普集团持有的88,479,418股ST昌鱼股票,以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即314,101,933.90元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其中中融信托质押股票8,000万股的抵债价格为284,000,000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8,479,418股的抵债价格为30,101,933.90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ST昌鱼8,479,418股股票以物抵债事项,法院尚未作出裁定,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及时督促相关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10月19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京04执11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华普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票8000万股(占总股本15.72%)过户至申请执行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抵偿应支付的债务贰亿捌千肆佰万元,同时解除该部分股票的质押和冻结,该裁定书送达中融信托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因上述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72%,触发相关方履行本次权益变动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过程,请参阅公司前期披露的系列公告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2、相关方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普集团持有公司105,671,4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77%。本次权益变动后,华普集团持有上市公司25,671,4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5%。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融信托及其名下中融-融雅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未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执行法院裁定,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融信托所管理的中融-融雅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持有公司8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72%。

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总数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总数占总股本比例
华普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671,418股20.77%25,671,418股5.05%
中融-融雅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无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0%80,000,000股15.72%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华普集团持有上市公司25,671,4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5%,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融信托所管理的中融-融雅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持有公司8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72%,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第一大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融-融雅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人中融信托的主要股权结构图如下:

中融信托的实际控制人中国恒天与国机集团于2016年11月10日签署重组协议。按照该协议,中国恒天产权整体无偿划转进入国机集团,中国恒天成为国

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国机集团和中国恒天的国有产权变更登记已经完成,但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国机集团为国务院持股100%的公司。

2、2020年10月22日,公司通过向申请执行人中融信托问询得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0月21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发送协执文书,要求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协助解除对华普集团持有的公司8000万股股票的质押、冻结并将标的股份过户至中融信托名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融信托尚未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发送的关于股份变更进展的确认文件或解质押通知。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份解质、解冻及变更登记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于今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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